答:在香港,任何一個月份都可作為會計年度年結,香港公司第一年計稅基期最長為18個月。
答:有限公司和獨資經營或合夥業務的利得稅稅率有分別:
答:根據香港公司法例,有限公司不論是否有經營或有利潤或虧損,有限公司必須每年做賬、審計和報稅。所有香港公司都有義務向香港稅務局申報財務狀況,而不分其業務是否在香港發生。
答:香港公司前年度虧損是沒有抵銷期限,有別於其他國家地方。如果在某一課稅年度所蒙受的虧損,可用以抵銷該公司隨後年度的利潤。
答:若企業的收入來源不是源於香港,且公司未有在香港設立辦事處及招聘香港員工,其所賺取的利潤便可獲得豁免繳納利得稅,但需向香港稅務局申請離岸收入稅務豁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