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
香港稅務採用「地域來源原則」來徵稅,所有在香港經營的人士或公司 (不論該人士或公司在香港註冊成立與否) ,所賺取的利潤是來自香港,該人士或公司就需要繳稅。
香港並沒有
業務負責人每年需向稅務局提交報稅表, 有限公司或合夥企業報稅表一般在每年的4月份寄出, 而個人報稅表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寄出, 提交報稅表期限為發出日起計1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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